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正文

重要街区路段景点应当用三种语言标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16:04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一名字为“007”的网民朋友于9月24日通过本网对话台给民政局留言:建议在重要街区、路段、旅游点的指示牌、路标等用三种语言表示,汉语、英语、韩语。其作用就不用我浪费笔墨了,当然更不是为我好了,你们应该比较清楚。可行的话望尽快实施。(问题的编号为33534)

  民政局给予答复:感谢你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关注。国务院1986年颁发的《地名管理条
例》规定:“凡街路标志的用字一律要规范,统一用汉字书写,不得用简化字、繁体字书写。字母的拼写要用汉语拼音拼写,严禁用英语和其他外国文字拼写。”为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的用字、拼音、规格,2000年,国家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文件,提出了从2000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要求,目前我市已按新标准重新设置了街路牌和部分楼门牌,所设标志统一用汉语和汉语拼音书写。其原因主要是维护国家尊严和形象。采用英语或其他国家文字书写街区、路段标志牌,并不是哪一级,哪个部门可以随意变动的。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胶东在线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