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下班事故身亡 此种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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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0:1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一读者咨询本报,哥哥是某单位职工,酒后在下班途中被车撞倒身亡。请问,单位应对此负责吗?为此,记者采访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 据答复,按照我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同时,第16条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均不得认定为工伤。所以,这种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