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问:逃逸肇事车主已注销这难题怎么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8:52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市民林先生打来热线说,5天前,他路遇车祸,肇事车逃逸。事后,林先生向交警部门报了案,并把记下的车牌号告诉警方。据林先生讲,当时警方根据车牌号查询并没有该车。回来后,林先生通过各种关系查找,终于找到了该车相关登记,但结果大出意料:根据登记,该车为“烟台欧商食品有限公司”所有,地址为幸福十村,可该公司已经在工商局注销,而且该车去年就开始欠缴养路费。 无主车辆撞了自己?林先生试着拨打当时登记的电话,竟然拨通了,但对方自称没有养车,号码是住宅电话。遇到这种离奇事,林先生投诉无门。记者从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获悉,此种情况下,林先生应尽快把查到的情况告知负责出事辖区的交警部门,由警方根据提供的线索,通过网络或者车管部门,调查该车。(郭新磊)责任编辑:张涛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