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房物业收费 房主质疑“房屋转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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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19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房子的各项费用已经缴齐,而且已经和买房人交接完了,但物业公司仍要收取200元的房屋转让费,这笔钱该不该缴呢?”昨天上午,市民吴先生拿着一张盖有顺泰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的收据来本报投诉。 吴先生近日通过房产中介,把在莱山区曹家的一栋房子卖给他人。在此之前,吴先生已经将物业管理费,水电暖等各项费用缴至2005年,并且与购房者说好今后由他们支付这些 记者咨询了房管局、物价局的有关人士,他们均对物业公司收取的这项费用感到不解。记者欲与该物业公司联系,但114查号台告之,该公司的电话保密。(韩云全)责任编辑:张涛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