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被骗签下“不平等”协议 法律援助助盲人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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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0:0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在妻侄的工厂里干活,损坏眼睛导致双目失明,妻侄却骗姑父“签”了份“不平等条约”。发觉被骗后,这位盲人在法律机构的援助下,走上了维权的道路。这是近日记者在栖霞市桃村镇西城村采访到的一件事。 2002年8月10日傍晚,西城村右眼失明的王国栋在妻侄梁某的工厂里将左眼损伤,被诊断为“左眼视神经损坏”。9月15日,双目失明的王国栋在梁某的妹夫汪某引导下,在一张 眼睛不能看见,患糖尿病10多年的妻子也不能劳动,果树、菜地等农作物不能照看,2万元对于还要治疗的眼睛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没有经济来源的王国栋决定向梁某讨个说法。王国栋拿着栖霞市劳动部门鉴定的“工伤认定、一级伤残鉴定”证明向栖霞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梁某的代理人拿出一份“协议书”予以对抗。 这份“协议书”显示:乙方(王国栋)、甲方(梁某),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对乙方作一次性补偿,补偿数额2万元。双方订立本合同后互不追究其它责任。栖霞市劳动仲裁委认为,这份协议是双方签字的真实意愿,且王国栋的申诉已过仲裁时效,遂驳回了王国栋的仲裁请求。 王国栋说,他双目失明无法辨认协议内容,当初梁某他们只是让他在纸上签字,没有说明具体内容,自己纯属被骗签了“不平等条约”。 见妻侄设下如此圈套,劳动仲裁申请也被驳回,王国栋决定到法院起诉。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听完案情后,决定为王国栋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努力,近日,经栖霞市法院判决被告付给原告王国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金、工伤津贴等合计116650元(扣除已支付的2万元)。(记者 何晓波)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