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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维修记录不给退货? 工商支持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8:41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今年4月,刘某在一家摩托车店买了辆踏板摩托车,行驶过程中故障频频,维修了十多次仍不能正常行驶。刘某提出退货,但店方以维修凭证没有两次以上的记录为由拒绝退货。刘某投诉到当地工商部门后,工商人员调查证实,该店既是经销者又是维修者,刘某的摩托车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以上是事实,符合退货条件,遂依法作出调解,支持刘某的退货要求,责令该店以后如实填写维修记录。

  工商人员提醒,维修记录是消费者行使“三包”的法定依据,但不是惟一依据;如实填写维修记录是经营者、维修者的责任,没有履行这一责任造成的不利于消费者的法律后果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特派记者滕新书通讯员 谢仁华 马龙松) 责任编辑:张涛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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