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居民孙某因错过举证期赔了一万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9:04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龙口市居民孙某因错过举证期限而输了官司,被判决支付1.3万元欠款及诉讼费用。 去年,孙某在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下,与某配件厂签订购销合同,计款1.3万元,孙某以个人名义出具了欠条。后来因还款问题起了争议,孙某被配件厂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向孙某送达举证通知书,并注明:“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向法庭提供有关的证据材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