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管理费 朱明瑛屠洪钢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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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4:0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朱明瑛、屠洪钢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近日被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据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称,他们于今年5月与朱明瑛、屠洪钢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签约开始为小区提供服务,但朱明瑛、屠洪钢被多次催要仍无故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认为,朱明瑛、屠洪钢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请法院判令朱明瑛、屠洪钢分别给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冷、热水费和电费等共计7835.61元和4250.42元。(闻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