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正文

拖欠物业管理费 朱明瑛屠洪钢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4:07 新民晚报

  本报讯朱明瑛、屠洪钢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近日被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据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称,他们于今年5月与朱明瑛、屠洪钢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签约开始为小区提供服务,但朱明瑛、屠洪钢被多次催要仍无故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认为,朱明瑛、屠洪钢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请法院判令朱明瑛、屠洪钢分别给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冷、热水费和电费等共计7835.61元和4250.42元。(闻逸)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