蓁山花园交易费有着落 开发商答应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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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4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15日晚报刊发的《蓁山花园买主遇怪事 不给交易费不发房产证》一文,昨日有了下文,开发商已答应交易费由他们缴纳。见报后,当事人刘先生特意从家中找出“售网点协议书”,记者看到其中一条明确写着:“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产权证书系房管局统一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办理产权证书所发生的一切交易费用及政策性收费,按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随后,记者协调负责办证的某房管处,该房管处又找到蓁山花园的开发商。经过多方协调,昨日开发商答应刘先生,交易费由他们缴纳。(孙致霞)责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