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将重点查纠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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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9:21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明日起,我市各交警大队将重点查纠“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并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公安部门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醉酒驾车。《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是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司机的处罚力度。交警部门将根据不同 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直到驾驶员醒酒,同时醉酒驾驶员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记12分。 对于驾驶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的,酒后驾车的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处罚。饮酒后驾车,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醉酒后驾车,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1800元,记12分。 如果一个驾驶员,一年内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而被处罚过两次以上的,法律规定,将吊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这对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为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司机朋友们,请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记者震东姜晓通讯员曹杰刘建)责任编辑:孙毓波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