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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闹离婚到好聚好散 烟台人离婚走向“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21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市民对婚姻生活中的精神要求日益强烈,没有爱的婚姻为越来越多的夫妻所厌倦;过去那种“离婚就得吵,不打离不了”的观念,已渐渐被离婚也要“好聚好散”的言行所取代。

  于是,在港城一股文明离婚之风悄然兴起。记者从烟台市离婚登记处解到,过去拿着“状子”上法院闹离婚的与通过民政局协商解决的比例为3:1,而现在的比例却成为1:3。
据工作人员介绍,截止到今年十月份,离婚登记处已办理了1100多对离婚。总数比去年同期番了一翻。从协议离婚的对象来看,离婚率最高的是结婚5到7年,30岁至40岁左右的人群。从他们的职业结构来看,以知识分子为最多,在100例协议离婚的夫妻中,知识分子占57%,干部占12%,个体户占7%。

  从离婚原因看,主要为性格不合、婚外恋、家庭矛盾、赌博、婚姻基础差、再婚矛盾、生理因素等。因性格不合、婚外恋而导致离婚的占大多数。这部分人群中,一部分因为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对方毛病多、不能相互宽容而离异;一部分因为经济富裕后,产生了拈花惹草的念头以致夫妻分手;还有部分人随着孩子的长大,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减弱,想在精神上寻求新的感情寄托,寻找或充当第三者,以致家庭破裂。

  从财产分割上看,一方有外遇的自知理亏,因此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一般自愿偏向没有过错的一方,而性格不和的夫妻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一般比较平均。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以后,不再强调离婚理由,极大的保护了公民的隐私权,在工作人员眼里,一般感情破裂的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大都不说话,谁都不理谁,平静地办完离婚手续各走各的。只有极少数还有感情的在办完手续后互相嘱咐对方几句,双双离开。还有一部分双方本来同意离婚,可是到办手续的时候一方又突然不同意离了。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会劝他们商量好了再来,像这样的,一般很少有回来再离的。不是另一方同意不离了,就是走了法律诉讼程序。

  记者在烟台市离婚登记处看到,从民政部门走出来的离婚男女,手拿离婚证,表情各异,有的如释重负,有的怅然若失,有的泪流满面,有的愁眉紧锁。离婚真的解脱了吗?各人自有不同的答案。

  据离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讲,现在一天大约有六七对来离婚的,特别是周一最忙,现在的人们似乎拿离婚不再当回事儿,就像是办一件普普通通的事儿。协议离婚当场便可以“搞定”是否会带来某些“弊端”?有关人士认为,离婚不再需要单位开具证明,很好地保护了公民的隐私权,是立法人性化的一种体现,并且对于那些长期处于不幸婚姻的市民来说,确实是一种解脱。但此举也有可能导致轻率离婚,所以当事人必须认真对待,不要因为离婚“方便”,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得不偿失。(本报记者 夏艺萌)责任编辑:孙玲姿 来源:生活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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