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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子弹恐吓3户居民 莱山镇西村居民人心惶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1:03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莱山区莱山镇西村的居民人心惶惶。原因是26日晚、27日晨,该村有3户居民都收到了用一封恐吓信包着的两发子弹。恐吓信内充斥着诅咒威胁的字句。经警方辨认,子弹系五四式手枪所用。

  位于莱山镇政府大街路口的一家鞋店店主孙先生是第一个受到恐吓的居民。他告诉记者,“26日晚7时左右,因天冷,我打算早早关门休息。在门口收拾鞋盒的时候,捡到一个白
色的塑料袋,里面的一团信纸包着两发崭新的子弹,纸上写着:‘小心你的狗命,叫你全家都死光……’我一看害怕极了,立即报警。”

  他的妻子说,看到恐吓信后,家里人都很担心,孙先生彻夜难眠。为了安全起见,两人把刚满2岁的孙子送到亲戚家。“我是生意人,没得罪过什么人,不知道是谁和我过不去。”孙先生心情沉重地说。

  无独有偶,莱山镇西村357号、473号居民家中也收到了同样的两发子弹和恐吓信。357号居民王先生说,27日早晨6时许,他妻子早上一开门,就发现了子弹和写有“你全家死光、断子绝孙”的恐吓信。邻居们普遍反映,王先生为人比较老实,也没得罪过谁。473号任女士告诉记者,她也是在27日上午6时许发现子弹和恐吓信的,当时她正准备上厕所,起初原以为是谁搞恶作剧,恐吓信的内容大致和给孙先生、王先生的类似。她的儿子对记者说,他正在高中上学,得知此事后,根本没有心思上课,每天都在担心父母的安危。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六十三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有关条款中明确标明: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记者 郑言)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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