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盗窃本单位财物的4名保安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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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9:42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福山区法院依法对参与盗窃本单位财物的吕某等4名保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自2004年6月5日至6月11日间,烟台某空调有限公司的保安吕某、于某、刘某、初某等4人,利用晚上值班时,合伙交叉窃取公司价值12393.92元的空调部件。销赃后共得赃款2600余元。(庆波松明)责任编辑:孙毓波来源:烟台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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