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无春”不婚之说 我市青年登记结婚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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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0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目前社会上流传着“无春”不宜结婚的说法。昨天,来自芝罘区婚姻登记处的数字显示,目前登记人数基本与去年持平,表明我市青年的婚育观念日趋成熟。 所谓“无春”,是指2005年2月4日立春这一天是农历腊月24,也正是农历猴年的岁末,这样农历的鸡年就“无春”。民间传说无春年结婚不吉利。气象专家认为,“无春”完全是历法上的巧合,所谓结婚不吉利一说没有科学根据。 市计生委工作人员分析认为,如果一味迷信,赶在农历鸡年来临之前登记结婚,势必造成结婚人数年均波动较大,其结果一是可能导致晚婚率下降,二是可能形成生育堆积,将来为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带来一系列问题。计划生育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破除迷信,在自己认为合适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候再办理登记,不要被无谓的传说左右。(卢林方春明)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