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又转租办公司骗电脑 作案手段值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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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8:5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两起经济诈骗案,这本是两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作案的手段却值得人们关注! 犯罪嫌疑人杨某,与他人签订了为期一年半的租房合同,在交付了半年的租金后,伙同妻子将房屋转租他人,在骗取他人给付一年半租金后携款潜逃。二人先在公众场所贴出告示,诱人上门洽谈,给他人出示编造的假合同,骗告他人自己已交付一年半的房屋租赁费, 同样是缺钱花,郭某先是装模作样到青岛某电脑经销处洽谈“采购业务”,返回烟台后在莱山区某大厦以几百元的价格租了一间“办公室”,简单置办了几件办公桌椅,俨然作生意的样子,然后要求青岛公司送货,待货到后借口请业务人员吃饭,已经第二次见面的业务员此时已经对郭某这位“小老板”深信不疑,待到饭菜上桌,郭某借故离开房间,没了踪影,同时没有踪影的还有放在“办公室”里的电脑。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诈骗分子们十天内先后落网,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也留给了人们一些思考。(永波刘威)责任编辑:孙毓波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