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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告妻子婚前隐瞒病情 拒付医疗费应不应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18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开发区的王女士因患有精神分裂症,住进了医院,就在王女士忙着治病的时候,丈夫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丈夫说,自己是受害者,妻子婚前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而女方则称非常冤枉,得病是因为和丈夫吵架导致的。

  据王女士的家人讲,王女士和丈夫2000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错。2001年秋天,王女士的丈夫所在单位分给他楼房一处。因为家里没钱交,便多次督促王女士回娘家要
钱。即将分娩的王女士于是到处借钱,为凑齐买房款,夫妻俩多次吵架,由此诱发精神分裂症。为了治病,2003年5月份,王女士住进了医院,但丈夫却在这期间以妻子的病是婚前所患、结婚时妻子隐瞒了病情为由,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结果法院调查后中止审理。

  由于王女士住院花了近万元,由母亲帮忙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王女士随后又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丈夫帮她付医疗费。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现仍存在婚姻关系,原告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琐事诱发精神分裂症,根据婚姻法判决,王女士住院所花的医药费由丈夫承担。(记者金海善)责任编辑:孙玲姿 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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