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支工资扣押拍卖捕捞船! 农民工讨回欠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1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近日,专程从黑龙江、安徽、菏泽、临沂等地赶到长岛法律援助中心的王保臣等12名外地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船主拖欠两年的共8万元工资,掩饰不住的喜悦挂在了每个农民工兄弟的脸上。 来自黑龙江、安徽、菏泽、临沂等地的王保臣、迟江等12名农民工,先后于2003年初被长岛郑某雇用到捕捞船上打工。一年多来,船主郑某以海上捕捞不景气、油价上涨造成经 12位农民工如愿以偿地赢了官司,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款。但遗憾的是他们拿到的工资款不是海上生产工资标准,而是按照山东省陆地生产工资标准计付的。原因是这12名打工者中没有一人同船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他们同船主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工资将会按照海上生产工资标准计付,12位农民工便可多拿五六万元的工资款。 在此,记者奉劝外出打工的农民兄弟,一定要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一旦有了纠纷,手中无凭无据,仅凭“君子协定”,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输了官司。 (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 洪强 乐欣 运基) 责任编辑:丁俊杰 来源: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