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风流:面对金钱名利 巴金三次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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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1/25 10:5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11月25日,是巴金101岁华诞。日前,由川来沪的巴金的侄子李致,向记者讲起了巴金对待名利等问题的几个故事———
新华社记者 赵兰英 “不要重建我的故居” 巴金诞生于成都正通顺街。不少国外友人和港澳台同胞,到成都时都想去巴金故居看 1985年,四川省作家协会给省委省政府写了报告,要求恢复巴金故居。省委同意,并且成立了筹备小组。巴金知道后不同意,对李致说:“不要恢复故居,如果将来要搞点纪念,可以在旧址钉一个牌子,上面写:作家巴金诞生在这里,并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 1986年10月,巴金连续3封信致李致,再次“申明”他的意见。巴金在信中写道:“……不要重建我的故居,不要花国家的钱搞我的纪念。旅游局搞什么花园,我不发表意见,那是做生意,可能不会白花钱。但是关于我本人,我的一切都不值得宣传,表扬。” “不要用我的名字” 在一些名利等问题上,巴金时常这样说。 1993年,巴金90诞辰时,四川省作家协会打算以巴金的名字设立基金会和文学奖,巴金又是坚决不同意。1994年1月1日,巴金专门致函四川省作家协会,再次表述自己的意见。他在信中写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文学工作者,写作六十几年,并无多大成就,现在将我的名字和我省文学事业联系在一起,对我实在是莫大的荣誉。我非常感谢。但是建立‘巴金文学基金’,设立‘巴金文学奖’,又使我十分惶恐。我一向不赞成以我的名字建立基金会、设立文学奖。” 后来,又有一家海外华人组织与李致联系,说他们准备合出一笔钱设立巴金文学奖,以奖励在文学上有成就的海外华人。李致立即告诉他们,巴老一贯不赞成用他的名字设立文学奖,他不会为这事去惊动他老人家了。 “日记不单独出版” 巴金喜欢记日记。他的许多日记,是很美的散文,更具史料价值。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出版《巴金全集》时,拟出版2卷巴金日记。1991年的一个冬日,李致到上海向巴金转达了四川出版界想单独出版日记的要求。巴金不太同意,李致做工作道:“《鲁迅日记》也有单行本,您的日记也可以出单行本。”在李致的再三要求下,巴金勉强同意了。 李致高兴地回成都了,但是没几天,收到巴金的来信。巴金在信中写道:“关于日记我考虑了两个晚上,决定除收进《全集》外,不另行出版发行,因为这两卷书对读者无大用处。我没有理由出了又出,印了又印,浪费纸张……”至今,巴金的日记没有出版单行本。 李致是巴金大哥的儿子。父亲去世那年,还在襁褓中的李致,今天也满头银发了。在李致心里,四爸巴金胜过亲生父亲;而时常苦恼不被人理解的巴金,却多次说李致是比较了解他的。
(编辑:羚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