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陋习--巴基斯坦妇女面临的“荣誉杀害”(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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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2/27 15:20 世界新闻报 | |
2001年1月6日晚,巴基斯坦“妇女危机中心”在首都伊斯兰堡为扎希达举行了送行仪式,本报记者也赶去为她送行。当时,本报记者碰到一名当地电视台的记者。他无奈地说,“荣誉杀害”是极端的家庭暴力,这种现象在巴基斯坦很普遍,很难根除。 我记得很清楚,在送行仪式上,巴当时的社会福利和妇女事务部长伊娜亚图拉女士发
但是,政府的关注并不意味着“荣誉杀害”这项延续了上千年的陋习马上就能被制止。2002年6月22日,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米尔瓦拉地区又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轮奸案,受害者是当地一名28岁的部落姑娘穆赫塔兰·梅。此案起因是这样的:梅11岁的弟弟被人发现与另一部落的一名女孩单独在一起散步。按照“部族族规”,如果没有其他人在场,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通奸。更为复杂的是,梅一家属于村子里地位低下的古加尔族,而与其弟散步的女孩属于地位较高的马斯托伊族,该女孩的家人以“门风受辱”为由将梅一家告到了村里的部落法庭。结果,部落法庭竟然做出裁决:梅必须遭受轮奸,作为对其弟所犯“罪行”的惩罚。而4名罪犯居然以“行刑者”的面目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梅施暴。 后来,这起轮奸案被媒体曝光,穆沙拉夫总统闻讯后,气得连声谴责这是“恐怖案件”,并派警察保护梅一家。这时,梅才敢向法庭控告那些强奸犯和教唆犯。9月1日,巴基斯坦反恐怖法庭就此案做出判决,判处2名部落法庭的“法官”和4名“行刑者”绞刑。 值得一提的是,穆沙拉夫一直非常关注“荣誉杀害”问题。他曾多次强烈呼吁维护妇女权益,并将强奸视为等同于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致力于消除“荣誉杀害”这一陋习。除了上述提到的案件外,穆沙拉夫还曾在两个月内亲自过问了两起类似案件。 2003年8月,巴基斯坦南部信德省一名大学教师莎思塔·阿尔马尼与另一个部落的男子布拉克·马哈结婚。他们的结合虽然得到了阿尔马尼父母的同意,但却没有得到部落首领的同意,结果阿尔马尼接到了部落首领发出的“荣誉杀害”的死亡威胁。为了保住爱人的性命,马哈不得不跟阿尔马尼离婚。但是,“荣誉杀害”的死亡威胁并未消失。2004年1月15日,穆沙拉夫命令当地政府必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确保阿尔马尼的生命安全。 两个月后,穆沙拉夫又下令调查一名23岁女子的死亡原因。这是在巴基斯坦中部发生的一起“荣誉杀害”案件。法医在检查了这名女子的尸体之后,发现有鞭打的痕迹。后来,她的父亲向警方承认,女儿因跟情人私奔,被他活活扼死。 2004年2月10日到12日,亚太地区第一夫人会议在伊斯兰堡举行。来自巴基斯坦、伊朗等17个亚太国家的第一夫人及其代表出席了大会,其中包括胡锦涛主席夫人刘永清的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赵少华。 穆沙拉夫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高度赞扬亚太各国妇女尤其是巴基斯坦妇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他强烈要求废除农村的近亲结婚陋习,以造福后代,并表示不惜动用政府一切可行的手段、措施,坚决打击以“家族荣誉”为理由杀害妇女的行为。不过,穆沙拉夫同时指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工作,不可能仅凭我一己之力就解决问题。”关键是巴基斯坦男性要改变对女性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