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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强制执行下,贾平凹诉《霓裳》侵权一案最终了断,北京自由撰稿人蒋某的妻子如数将西 安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中所列赔偿款额77000元交清。《霓裳》侵权一案是于1998年4月由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 判决的,判决书责令两家出版社和已经构成侵权的自由撰稿人蒋某赔偿贾平凹经济及名誉损失。判决生效后,相关的出版社、 印刷厂等分别依照判决作出赔偿,只有蒋某拒不支付应赔偿的77000元。时至今年8月中旬,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在多次 执行无效的情况下,决定派出6人特别执行小组赴北京强制执行。 (滇池晨报) 相关报道: 贾平凹小说评点本出版 相关报道: 贾平凹《学着活》引人注目 相关报道: 贾平凹刘心武等名家评点“王朔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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