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央视报道,教育部传出消息,为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我国将建立国家奖学金制度。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提供的无偿资助。据了解,今后国家每年预计拿出2亿左右的资金,资助大约6万名贫困生。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日前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让符合条件的申请贷款的大学生都能及时得到贷款,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地开展。为此,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及财政部发出了有关通知。
贷款范围申请贷款学校限于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所在的普通高等院校;贷款范围限于申请贷款学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
偿还方式财政部门对贷款在贷款期内贴息50%,剩余的50%利息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借款学生可在学习期间偿还本金和利息,也可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欠交的贷款利息不计复利。借款学生确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在合同期内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时,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
停发原因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被宣告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应及时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对被学校开除、经学校同意休学或自行离校的借款学生,应立即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并督促学生或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偿还贷款本息。违约曝光贷款合同中应载入借款学生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借款学生毕业后每年至少与经办银行联系一次,提供最新通信方式的承诺。每学期开学前,可在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学生的姓名、家庭地址、毕业学校、毕业后就业单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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