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5日专电(戴劲松李延丽)古代兵器“殳”(音Shū)到底为何物?湖北省博物馆陈列的曾侯乙墓
出土的文物可资印证。但这几件在全国仅见的自铭为“殳”的古兵器,迄今在权威工具书上仍未获得“合法身份”。文物专家
呼吁权威工具书应就该辞条做出合乎实证的解释。
“殳”为周代五种兵器之一,古代文献中不乏记载。然而在曾侯乙墓出土殳之前,它到底为何形制,一直因缺乏实物
证据不得而知。1955年安徽寿县蔡侯墓曾出土过殳,却定名为三棱矛,后来才根据曾侯乙墓的考古成果予以正名。
1978年曾侯乙墓出土了7件殳、14件晋。殳有刃,晋则无刃仅有铜套,两兵器的杆均为积竹木,八棱形,外表
缠丝线。其中3件殳刃部较长,一侧的刃上皆铸制篆书一行“曾侯之用殳”,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惟一一次出土自铭为“殳”的
兵器,真正彻底解开了殳的形制之谜。
一些古籍中有关“殳”的记载与上述晋一致,如《毛诗》云:“殳长丈二而无刃”。1979年版的《辞海》便据此
对殳作出定义:“古代撞击用的兵器,竹制,长一丈二尺,头上不用金属为刃,八棱而尖。”直至1989年《曾侯乙墓》一
书出版,明确指出该墓出土的殳、晋与墓中竹简相佐证,可知殳有两种形状。这种有刃之殳与矛相类,可能即文献所载“锐殳
”。
而1999年版《辞海》仍基本沿袭20年前的解释。2001年印刷的大多数权威工具书也是如此,如《现代汉语
词典》:“古代的一种兵器,用竹竿制成,有棱无刃。”《新华词典》的记者载是:“古代兵器,用竹等制成,一端有棱无刃
。”
文物界人士认为,各类权威工具书反馈的信息应尽量做到准确无误,在不断的修订中吐故纳新吸取考古成果。国内知
名文物专家谭维四教授指出,湖北省曾侯乙墓出土的殳和晋较能代表此类兵器的特点但无刃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其他省市也曾
出土过锐殳。工具书可以对殳的不同形状分别作出解释,文物部门也应将研究成果及时宣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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