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10日专电(记者戴劲松郝同前)湖北省郧县博物馆馆长周兴明近日与青曲镇政府负责人分别在一份
“军令状”上签下各自的名字,即日起将按照重新划定的“郧县人”遗址保护范围各尽其责。这也是为配合即将上马的南水北
调中线工程采取的一项文物保护措施。
据介绍,该遗址位于郧县青曲镇弥陀寺村曲远河西边的学堂梁子上,1989年和1990年曾出土两具距今约80
万年前的“郧县人”头骨化石,轰动了全世界。1992年,这里被确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
控制地带。由于其学术科研和文物上的重大独特价值,去年6月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现在,1992年
公布的保护范围已不能满足保护管理的需要。为此,郧县文物部门于今年5月会同省内专家,对遗址现状进行了调查,重新划
定了遗址的保护范围,原定范围废止。
核心保护区以出土头骨化石处为中心,向东210米,向西330米,向南180米,向北50米,计124200
平方米。中心保护区是紧接核心保护区向外的扩展部分,以出土头骨化石处为中心,向东、向北、向西至村级公路,向南至汉
江河边,约20万平方米(包括核心区)。建设控制地带由中心保护区的四周向外延伸,向东至曲远河,向西至水沟,向南至
汉江河边,向北至白家沟。站在学堂梁子上视线所及范围均属环境保护区。
在核心区和中心保护区内必须保持原有地形地貌,严禁取土、建筑施工及其它破坏地层的活动,冻结审批住宅用地,
并逐步实行退耕还林,禁止安排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在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保护区内保持现有格局,严格控制村庄的发展,严
禁安排与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工程,并实施停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工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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