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20日电(记者蔡玉高 王恒志)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我们学生家长盼望已久的”,来自南京市鼓楼区的一位学生家长说。“以前,只要孩子回来说学校要交费,我们就得给,至于这些钱学校到底收得合理与否,我们不知道。如今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我们的钱交得也踏实。”
据了解,日前,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印发 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并结合江苏省的实际,决定从今年秋天开始在本省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价格检查部门将按规定查处。
来自南京市玄武区的一位学生家长说,他的儿子隔三岔五的就会以学校的名义向他要钱,至于究竟是谁在要钱,却无从证实。到学校去问,显得对孩子不信任,不过问又怕孩子用这些钱去不学好。如今实行了公示制度,他的顾虑也就没有了。而据来自盐城市的一位学生介绍,以前学校经常会以不同的名目向学生收费,例如订杂志、补课费、建校费等。有的钱回去说给家长听,家长会感到莫名其妙,因此根本不会给,而不交又会受到学校的批评,这样他们做学生的就会陷入两难境地。现在学校的收费透明化了,一方面家长信任学生,另一方面学生也有权拒交不合理收费。
据江苏省物价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各中小学校必须在学期末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高等学校首先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相关标准,同时还必须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向学生公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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