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预计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全面施行校长职业化。
在今年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民盟深圳市委会提交提案,建议我市在试行校长职级制的基础上,开展校长职业化工作的试点。提案指出,目前,中国的校长是一种行政职务,主要执行上级指令,自主权受到限制,创造性和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而且,中国的校长 是事业型校长而非产业型校长,校长的角色不过是公益事业的管理者,可以不问需求、不讲效益,只按计划指令照章办事。长此以往,教育消费必将成为政府难以承受的沉重负担。而职业校长则相当于职业经理人,他要面对市场、竞聘就业,自主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都得到了强化。校长职业化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改变教育脱离经济、脱离社会的现状,变单一化、封闭式办学为多元化、开放式办学,真正将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之中。实行校长职业化,让深圳校长的业绩和办学质量接受市场的检验,可以推动深圳市教育的高速发展。五年时间校长全面职业化据了解,目前,市教育局开展校长职业化工作的初步意向是: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调研、论证,同时做好开展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待相关工作准备就绪后,选定一个区开展校长职业化的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其它区推广。预计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全面施行校长职业化。根据提案的建议,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征询教育评价方面专家的意见,拟定职业校长评审组织的产生办法、人员组成、规模、工作职责,以及相关的管理条例,使之能较好地履行职业校长的评审职能。在组织评审中,严格实行组织票决制和评审结果的公示制。
校长职业化初步设想
1.中学、小学、幼儿园应划分为三个校长职级系列,不同职级应有不同的任职条件、履行不同的职责、有从事不同岗位的限制、享受不同的待遇;
2.校长的职级一经认定,在全市范围内有效,并可与各级各类办学单位(包括私立学校、企业办学等)建立聘用关系,职业校长与办学单位之间双向选择;
3.各职级的校长应有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并不因其受聘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4.不同职级校长只能高级低聘,不能低级高聘;5.对职业校长应有统一的考核评价制度,并建立专门的考核评价组织,对于经过考核不合格的职业校长,应有“取消职业资格”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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