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称“一国两制”是要将台湾“香港化”、“地方化”、“矮化”,是一种别有用心的歪曲。
钱其琛副总理多次代表中国政府强调,在“一国两制”的框架内,在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将实施比香港、澳门更加宽松的
政策。两岸统一后,不仅台湾同胞现有的各种权益将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而且他们希望获得的其他权益也将得到充分的体现
,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夙愿。只有中国的统一和强大,才能保证台湾被割让、奴役的历史不再重演。
台湾的分裂势力常常打着“本土化”的招牌推行“台独”主张。实际上,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之后,台湾
同胞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大陆不派行政人员和军队到台湾,不收台湾一分钱的捐税,台湾同胞享有司法终审权,这才是在实
际意义上可行的“本土化”。
国家统一了,中国广袤的国土、丰富的资源、巨大的市场,属于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台湾怎么会因此
被“矮化”、“地方化”呢!恰恰相反,那些企图将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使台湾成为仰赖国际反华势力鼻息生存的附庸“国
”的“台独”分子,才是要“矮化”、“边缘化”台湾!
台湾在历史上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两岸绝非“一边一国”。台湾自古即属于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国
家。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合法代表由“中华民国政府”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这
是国际法上典型的因革命所引起的政府更迭,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
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并不存在“中
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的所谓“事实”。
陈水扁认为外界简化其谈话为“一边一国论”是“误解”,“完整的意思”应该是“主权对等论”。这种辩解在法律
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是不可分割的,任何国家在国际法上只能拥有一个主权,一个国家也只能有一个政
府代表国家行使主权。两岸暂时的分离状态绝不意味着台湾可以自立为一个“主权国家”。
鼓动“公投立法”意在搞“法律台独”。台“陆委会”在辩辞中称,公民投票“最符合基本人权与民主”,这就是企
图在人权、民主、自决的烟幕下,通过“公民投票”的形式来达到在法律上“台独”的目的。如上所述,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
部分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国内法还是在国际法上,都是确凿无疑的。台湾1945年回归中国后即不存在战后一些殖民地、托
管地通过公民投票进行民族自决的问题。李登辉1988年会见美国众议员索拉兹时也曾说过:“有关反对人士所提‘自决’
主张,‘自决’是殖民地人民的主张”,台湾“自无此问题存在的可能”,“本人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李登辉现在鼓动
“公投立法”,是在打自己的耳光。
正是因为在台湾搞“公投自决”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岛内分裂势力在鼓噪“公投”的时候,总是不忘披着“民主、
人权”的外衣,摆出“自卫、自保”的哀兵姿态。必须指出,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的主权,属于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
民,台湾的前途命运只能由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决定。企图以2300万人中的一部分行使13亿人的权利,本身就是反民主的
,也是与“国民主权”原理背道而驰的。
国际社会普遍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没有“台独”的空间。祖国大陆对于台湾人民同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进行的经济、
文化以及人员的交流与往来,只要不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从来不持异议。目前,台湾每年进出口贸易额超过2000亿美元
,每年到世界各地旅游、经商、求学和进行学术、文化、体育等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超过百万人次,台湾加入的非政府间国际
组织已逾800多个。但是,祖国大陆对于台湾当局以扩展“活动空间”为名,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图谋分裂国家的活动绝不能坐视不理。
“民主、自由、人权、和平”绝不是“台独”的挡箭牌。正是本着民主、人权、自由、和平的精神,祖国大陆才提出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策,使两岸都能保持各自选择的社会制度及生活方式。祖国大陆乐见台湾社会朝着健康的民主方
向发展,希望2300万台湾同胞能充分享有他们所认知的民主、人权与自由。两岸之间并不存在制度之争,只有分裂与反分
裂之争。台湾当局领导人如果认为拿民主、自由、人权作挡箭牌即可达到“台独”的目的,那就打错了算盘。
我们奉劝台湾民进党当局,不要为一党一人之私利,而用广大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作赌注,不要把台湾同胞推到“台
独”的绝路上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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