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19日电(记者俞丽虹)今天,上海物价、财政和教育等部门联合宣布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教育收费公
示制度,今后学校收费也要“明码标价”。
在上海,教育乱收费与医疗卫生、物业管理乱收费一度成为市民投诉的三大热点。据上海市物价局价格投诉举报中心
统计,2001年全市涉及教育收费的投诉和咨询数量达到平均每月587件。今年1—7月份,尽管投诉下降到平均每月131
件,但这个数字在各行业投诉排 名中仍位居前列。
为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教育收费的透明度,上海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的项目和内容主
要包括国家及上海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例如,各级学校的学(杂)费、住宿费、中小学代办费和课本
费等。此外,学校自主收取的其他费用的标准和依据、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的收费减免政策等也应予以公示。
目前,诸如学前教育、网络教育等暂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但这些教育机构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其收费项目和收
费标准。
据介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学校将采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多种形式,让每个学生和家长清楚地知道自己交
了哪些钱,为什么要交这些钱。部分条件具备的学校还将通过因特网、校园网、学生(收费)手册等途径进行收费公示。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份新学期开学后,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还将专门针对各校实施收费公示
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