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学生放假了,高校宿舍却不空。把自己的床位租给临时来京的各色人等,很多大学生借机当了一把“出租商”。因是出租属于学校的床源,这些学生被同学们戏称为“二房东”。
据了解,大学生短期出借宿舍床位给同学好友并不新鲜,以床位出租赚钱倒是这两年才渐成气候的事。“二房东”的生意以假期最火,平时也有客源,以至很多高校的BBS及校园 广告栏上,长年可见宿舍床位的供求广告。
暑假期间,记者对京城一些高校中的“二房东”现象进行了初步调查。-什么人青睐高校宿舍
记者在某大学BBS上读到发布于8月3日的一条信息:“表妹过来上新东方,想短期求租北大学校内一女生床位。她是大学生,人品端正,可以放心。下午和晚上都要上课,晚上10点左右回来,不会打扰同屋。可以自带床单等物品。我是北大的在读学生,可为她提供担保。有意者请联系……价钱好商量。”
据了解,这是暑期求租者中比较典型的一类。而除了到京上暑期短训班者青睐大学生宿舍,一些到京探亲、旅游的学生和大学生家属也看中了高校宿舍的种种优势。
据一位出租床位的学生介绍,一般一个床位一天收10元,远比招待所便宜,且学校环境好,又安全,用水用电不花钱,还有就餐和洗浴的便利,所以很多人喜欢高校宿舍。
而除了暑假,平时学生宿舍也有“客源”。长期租用学生宿舍的还是以学生居多,其中有因属计划外招生而没有分配宿舍者,也有外地的学生。
“外地来租房子一般是为了学习,准备考研或考G、考托,学校学习氛围很好,可以为他们提供方便。”“在外面租房子不如住高校宿舍安全,尤其是单身女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的一位女生说。
-什么人当了“二房东”
记者问一位京外学生为何不趁放假回家之机当一把“二房东”?她说,我们大二的学生不敢违反校规。当“二房东”的一般是大三大四以上的学生。
在出租床位的学生中,最多的是利用暑期回家床位空闲小赚一笔,也有另外的情况。
“在校的考G、考托的学生人数很多,他们嫌寝室太吵,于是在校外另找房住。”清华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学介绍说。
此外还有研究生、博士生找到工作了,成家的或交了异性朋友想出去过二人世界的,还有家在北京长期回家住的。他们的床位空出来,就租出去,虽然收的房租远低于在外租房的开支,但多少也能弥补一些。
按照在BBS上看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记者试拨了两个电话。其中一个出租者不在,室友接的。记者试探地问了几句关于租房的事,室友不仅知道,而且“业务熟练”地向记者介绍了床位的条件和价钱等。
后听租过房的朋友介绍,通过BBS留言、E-mail或电话进行联系后,“出租方”与“求租方”或经熟人介绍或直接见面,很快便进入了看房子、谈价钱的阶段,一桩房屋租赁的交易就这样在大学生宿舍里轻松完成了。
据记者了解,有意当“二房东”的大学生大都认为:“如果租房的是学生,品行也不错,租出去也无所谓。既能赚钱,又能交朋友。”
-“二房东”开罪了什么人
“二房东”现象虽不鲜见,但仍有很多大学生表示了否定的态度。清华大学一个学会计的大三女生说,“你一个人当起了‘二房东’,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室友们,他们愿不愿意拿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和你一起冒这个风险?”还有同学认为,这种租房的行为实际上是用大伙的利益去牟个人的私利,应该加以制止,甚至处罚。
外来者不仅占用了宿舍床位,而且享用了学校澡堂、食堂等很多公共资源。“当资源足够时,大家相安无事;但当资源紧缺时,外来人员也就成了在校学生的资源竞争者。”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大三的一位女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分析说。
“如果是我,我是不会租的。收入不多,相对于风险划不来。要是遇人不淑,可能丢失财物,影响宿舍关系;要是被校方发现,更有受处分的危险。”一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男生的话,或许可以代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相对冷静的态度。
租房者不仅无偿占有了学校的资源,而且加大了学校的管理压力。在采访中记者就听到一位楼长抱怨道:“我可不愿意外人住进来啊,安全、卫生都是事儿。”
-“大房东”管不管“二房东”
面对“二房东”现象,作为学生宿舍真正房东的校方,又有何举措?
清华大学宿舍管理的科老师介绍说:“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八点是正式职工在岗,晚上八点后是卫生员在岗。谁是这楼的,谁不是,他们清楚得很。”据记者了解,北京市高校假期的宿舍管理工作大多采取门口查证和夜晚查宿的措施。
在北京大学某宿舍楼门口的墙上,贴着《北京大学关于学生宿舍的管理办法》,第一条是“学生宿舍由房管部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掉换、私自占用,各楼房内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科统一管理,需调房时,学生应服从调整,对不服从调整及私自占房者,每天罚款4-1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记者在清华大学采访时,曾看到了一份《学生亲友暂住学生宿舍协议书》,上面明确注明了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注意事项,以及5天50元的收费。
人民大学一位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告诉记者,他去年发现该校一学生出租床位收了1980元,要求其上缴了。
据学生们反映,各校都有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规章,每个宿舍楼也都安排了管理人员,但管理不是很严格,发现了“二房东“处理也比较轻。
-宿舍床位是不是商品
在出借过程中,高校宿舍的床位已成为一种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由学生自主支配的吗?
北京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教委下发的两份文件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住宿费按规定的学年或学期收取”、“学年不含寒暑假,学生因故寒暑假不能离宿者,要服从公寓的统一安排调整,同时按常规标准的2-3倍交住宿费。特困生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所在校酌情采取减、免、补的办法解决。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及特殊类型的学生,同本专科生一样,按实住标准交纳住宿费。”
而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除北广及北京市属的几所高校向学生收取假期留宿费外,多数院校还没有收留宿费的说法。不收留宿费,是学校照顾学生、特别是一些贫困生的实际经济情况的做法。
据中国人民大学宿舍管理科的孙老师分析:“高校的本科生,住宿一年600块钱,平均一天才不到2块钱,学生要是出租,在这个底线上加价但也加不太多;而社会上比较便宜的住所每个床位每天都要几十块钱。学校廉价的资源在别人眼里是块大肥肉。”
由此看来,只要高校学生宿舍与社会房源租金的价格差存在,高校宿舍的空床就总会有市场。
“学生宿舍的低价住宿费,实际上是国家对大学生的一项福利。”一位宿管老师解释说。学校利用手中掌握的宿舍床位的资源给予学生政策上的照顾,但“二房东”的行为恰恰就是钻这项福利政策的空子给自己牟利。
更值得注意的是,“二房东”出租的不仅仅是床位,还有与之相关的水、电等学校资源。看看近几年扩招后颇显拥挤的大学校园,孙老师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也颇显无奈:“有限的资源要满足几千几万计划内学生的需要已经让学校颇感压力,何况还有计划外的招生?”
“为什么你花钱找人就能住宿舍,我只是入学考试时差了几分就只能到学校外面找住处?”一些计划外招生的学生对“二房东”现象也非常不满。
从我国目前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来看,宿舍床位只能是资源,而不是商品,正如孙老师所说:“大学生的决定权只在住或不住,而不在租或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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