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丰 实习生王新) 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今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已出台,按规定,今年中小学校收费必须公示。乱收费举报电话同时公布:市物价局12315;市财政局86256670;市教育局86123460。
标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杂费为50元/学期;初中60元/学期。课本预收款为小学130元/学期;初中180元/学期,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非义务教育阶段牞省重点中学学费为460元/学期;市重点中学340元/学期;五城区及高新区、县城一般高中280元/学期;农村高中200元/学期。课本预收款为180元/学期,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又讯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发出通知强调,除省教育厅制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列入的书籍,以及成都市教育局教材教辅资料指导委员会审定的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外,其他书籍和资料必须坚持个人自愿购买原则。
通知要求,小学阶段不得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严禁另立项目收费和代收其他任何费用;订购报纸、杂志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严禁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补习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学杂费减免工作;兴趣班要严格按照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招生,严禁由学校帮助组织招生;学校提供的各种社会性服务必须按照学生自愿原则。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学校,禁止使用建设费、借读费、调剂生费、捐资赞助费等名目实施收费。严禁收取教育储备金,严禁超过物价部门最高限价。
对乱收费行为,除清退全部违纪所得外,还要追究校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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