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郑超)考试时使用手机,不论是否与考试内容有关,该门课程零分,取消其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这是北京大学新学期制定的《本科考试工作条例》中的一项规定。
记者昨天从北大教务部了解到,新学期,北大开始向考试作弊者宣战。北大新学期定出新规定,请人代考者和代人考试者,双方均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第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 学籍处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又追加了一条作弊行为——考试后作弊行为,即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视为考试后作弊,以作弊论处,该课程零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据北大教务部部长李克安教授介绍,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桌内、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者(不论看与否);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习提纲、纸条者(不论看与否);在桌面、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不论看与否);接听或使用手机、BP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者等,均以考试作弊认定,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另据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者,经调查核实,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记,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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