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阳)由徐小平担任主编、新华出版社出版的“新东方学校咨询丛书”———《2002中国出国留学白皮书》一书被北京博扬华源公司指责为侵权作品。该公司要求将该书作者更改书名,并索赔24万元。前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2001年5月,北京博扬华源公司开始策划一本出国留学方面的书。2001年9月,此书定稿后取名为《2002年中国出国留学蓝皮书》。但在今年5月,该公司发现市面上《2 002年中国出国留学白皮书》一书内容与其所编写的书内容完全一样。
经该公司调查得知,是自己公司原股东施诺将书稿交给新华出版社发行的。该公司认为,他们在“蓝皮书”的写作和前期市场调查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授权施诺具体办理此事,所以该作品应当认定为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公司所有。上述3方出版发行该作品并在上面署名,显然是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新东方学校和徐小平的代理律师指出,“新东方学校咨询丛书”是新东方委托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新东方只进行销售,对此并不知情。
新华出版社则表示,《2002年中国出国留学白皮书》是施诺拿来书稿交由该社出版发行的,自己在与施诺的出版合同中,尽到了必要的注意和审查义务。
被法庭追加为第三人的施诺解释说,2000年底,因自己有意出国留学,在搜集相关资料中,就萌发了出版此类图书的创意。随后,她以广州日报赢周刊驻京记者的身份,采访了12家外国驻华使馆,得到了大量一手资料,并据此写出了该书稿的主体部分。这是自己辛勤劳动的结果,应视为个人作品。她还当庭否认自己曾经担任过该公司的股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京华时报》(2002年11月17日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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