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规定:严禁假期集体补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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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0日04:2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对于中小学利用假期补课,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都曾专门下发过文件严令禁止。但学校利用各种名目为学生补课的事却屡禁不止。 据介绍,市教委在寒假前专门又下发了严禁假期集体补课的通知,全日制学校不许利用节假日、法定休息日集体补课,严禁收费补课;并要求各区县教委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如果全日制学校集体补课,一是要进行通报批评,二是要清退所有的补课费用。
北京某区教委主任表示,区教委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检查,学校里集体补课的是少了,但各种个人办的培训班利用寒假补课的并不少,这其中有许多就是学校暗地里办的。他们不以学校的名义办班,也不在公立学校里上课,所以对这样的补课教委现在也没有办法。 2000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而且明令“对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事件,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北京市教委表示,对于禁止利用假期为学生补课,市教委一直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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