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八大纪律重塑“马路天使”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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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5:23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宁5月13日讯 今天,济宁有12名交警因为工作时间与人闲谈而受到了警诫处分,并在全市交警系统进行通报,此举在广大交警中引起强烈震动。记者了解到,这是自5月1日济宁出台“八大纪律”规范路面值勤交警行为以来,走下交通岗的民警首次因为执法形象欠佳而被通报。 据了解,随着今年交警执勤人员走下岗台,有部分交警责任心减弱,形象欠佳,引起了百姓的关注。济宁交警部门为严肃公安交通岗勤人员纪律,塑造公安交通路面执勤人员良好形象,于5月1日全面出台“八大纪律”,要求路面执勤人员必须严禁以下行为: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着装上岗;见违不纠,执法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精神萎靡不振,执勤动作懒散、随意;执勤中吸烟、看书报、打电话、会客、办私事等非警务行为;纠正违章不敬礼,语言不文明,对待群众冷、横、硬、推;坐岗、并岗、脱岗、背手、袖手、插兜、叉腰、闲谈、勾肩搭背、嬉笑打闹;拒绝工作职责内的群众合理求助;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以此重塑路面执勤交警的整体形象。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任何行为,一律予以警诫1次,年内达到3次者给予纪律处分,达到5次者,予以辞退;中队年内违反上述纪律警诫达到6人次,对中队主要领导予以警诫,达到10人次,对中队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大队年内违反上述纪律警诫达到10人次,对大队主要领导予以警诫,达到20人次,对大队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为将这些举措落到实处,交警部门还专门组织人员并聘请记者进行暗访检查。5月12日,对在工作时间有与社会人员闲谈、打公用电话、打手机等现象的12名执勤人员予以警诫1次的处分,并于今天在该市交警全系统予以通报。 交警部门的有关领导表示,公安交通路面执勤人员的形象是一个城市的形象,也是执法部门的形象,必须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记者采访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以往站在岗台上,必须笔挺笔挺的,不苟言笑,一举一动都是规范的,如今走下了岗台,执法的灵活性、流动性强了,约束力相应就减少了,此次八大纪律从严规范交警的一言一行,的确马虎不得了。 王丽 万艾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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