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成教收费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09:01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5月16日讯(记者 徐静)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 通知规定,经批准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收费标准可在学费标准基础上按每生每学年增加200元,住宿费执行大中专院校宿舍收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标准,各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该标准自2003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