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今年全国助残日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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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09:03 河北日报 | ||
今年5月18日是我国第十三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是:“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既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那就不仅仅是一部分人先奔向小康;既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那就不分地域、不分人群,都要达到小康。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我省有残疾人三百多万,连同他们的亲属,涉及到近五分之一的人口。残疾人奔小康的问题若不能解决,全面实现小康就不能实现。所以,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全面的小康,就不是真正的小康。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在以前历次党的代表大会主报告中是没有的,意义深远,影响重大。这表明,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也告诉我们,只有发展残疾人事业,才能带领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奔赴小康。 残疾人奔小康,是同全国人民一道奔向的“小康”,而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有小安、衣食不缺、生活安定”的“家道小康”。要在近一、二十年内,使残疾人生活更加富足,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自身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真正实现“平等、参与、共享”。因此,只有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使残疾人这一社会弱势群体,与社会发展同步,才能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奔赴小康。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也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倡导团结互助和平等友爱良好风尚的一个重要窗口。我们应该紧紧围绕今年的主题,采取多种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助残日活动。 突出今年助残日的主题,决不应该局限于助残日期间的活动,而应该贯穿于全年的残疾人工作当中。要把这一主题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总纲,吁请政府、动员社会,协同努力,加大力度,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生活、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国家和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规定的任务。同时,要把这一主题作为残疾人事业永恒的主题,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切实使残疾人工作成为政府的行为,部门的职责,公民的义务,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使残疾人早日实现小康。 “全国助残日”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从当年开始进行。截至2002年,共开展了12次“助残日”活动。每年“助残日”活动都围绕一个主题来开展,主题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 历年“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 1991年:宣传残疾人保障法。1992年: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1993年:扶助与共进。1994年:我们同行————为“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献爱心。1995年:一助一,送温暖。1996年:预防残疾,增进健康。1997年:助残与自强。1998年:扶贫解困。1999年:无障碍与视觉第一。2000年:志愿者助残。2001年:深入学习保障法,携手迈进新世纪。2002年:关注基层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2003年: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 杨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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