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访为何变家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12:13 云南日报 | ||
家在南宁的电脑推销商刘国珍跟记者聊起孩子的教育问题时说:“我平时太忙,经常出差,所以从学校聘请了两位老师来做家教,一个教数学,一个教英语。现在读初二的儿子成绩稳步上升。” 学校老师走进家庭,定期对学生进行辅导,并收取一定费用——这种现象在城市里越来越常见,尤以数学、英语、物理等科目居多。收费行情一般是每小时30元左右。这样算起来,很多给学生做家教的老师一个月可以多收入上千元。 对这种现象的看法也分两种,一方意见认为,我国法律并未规定老师不得参与校外教育活动,现在一个班级动辄五六十人,老师根本没有精力照顾到每个有需要的孩子。简而言之,个别教学比集体教学更有针对性。他们认为老师家教不仅使学生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老师也增加了收入,可谓“都有所得”。 另一种意见恰恰相反,他们强烈反对老师从事赢利性的家教活动。他们说,老师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而进行有偿家教,不顾职业道德,而且过多的课外教学必将分散精力,影响正常教学。 南宁市一位小学校长称,按南宁市实际情况看,大部分老师的教学压力都很大,所以他并不倾向于课余再到学生家中做家教;可是,另一方面,社会需求很强烈,很多家长由于工作忙碌,没有时间陪孩子学习,所以需要老师到家中教孩子功课。 不管怎么样,家访与家教的界限正在变模糊。以前的家访有一个固定模式,老师与家长在一起坦诚交流,丝毫不和钱扯上关系。而如果对学生的家访是经常性的,家长留老师吃饭、赠送礼物或者给予一定劳务费,家访就变成了家教。 而事实上,现在有很多家长为了省事省心,干脆和老师签订书面协议,于是家访就完全变成了家教。 新华社南宁5月19日电(记者程义峰 杨越)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