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考的政策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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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14:31 新民晚报 | ||
一、升学考试没有补考程序 1999年以前,本市实行“两考合一”制度,当时没有“缺考补考”与“毕业补考”两个环节,凡因意外或不可抗拒因素缺考的考生,在全市统一的时间内进行补考,其考分可作为录取依据。同时按毕业成绩的计算方法成绩不及格者,可由区县命题进行补考。两考分离以后,升学统考的功能已经单一化,按招生考试的惯例,不宜进行补考,以免产生公平性等方面的问题,所以从2000年开始,升学统考不再设补考程序。 二、不招收在读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不接受在读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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