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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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1日12:36 云南日报 | ||
针对南京出现的“小路霸”现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卢路生接受记者采访说,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小公民”道德建设任务很重。 卢路生指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持续上升;二是侵财型犯罪(盗窃、抢劫)居高不下,以江苏为例,侵财型犯罪占整个发案率的80.6%;三是团伙 “高发的低龄犯罪案件给我们的道德教育亮了红灯。”卢路生说,一些孩子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对金钱的获得不择手段,不劳而获思想严重;部分父母过分溺爱或放任孩子,以及一些家庭的破裂导致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管理漏洞较大,各种娱乐场所管理不规范,如网吧、迪厅等,包括一些不良影视作品的暗示作用也不容低估。另外,一些学生离开学校回到家或社会,发现书本和老师讲的,与现实不一样,也会对孩子产生很大影响。 新华社南京5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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