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出现首例互助献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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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6:09 大众日报 | ||
本报枣庄讯 5月29日,1200毫升O型血液缓缓输入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医院病人杨化兰的身体里。这次她所输血液是该院职工通过互助献血形式捐献的。这是枣庄首例互助献血。 60多岁的杨化兰是枣矿集团枣庄医院退休护士,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需输血两次,仅输血费就达2000多元;其爱人是枣庄电讯五厂退休职工,工资仅够维持生活,家庭非常困难。医院领导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主动与枣庄血站联系,要求为杨化兰互助献血。血站按 参与献血的枣庄医院检验科主任赵常军告诉记者:为杨化兰互助献血,我们是第一批。今后,随着她输血量的增加,医院其他职工会接过爱心接力棒,一棒一棒地传下去。 据了解,互助献血是指定救助对象的一种无偿献血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15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枣庄中心血站站长周滨告诉记者:为了减轻患者的输血负担,互助献血不应仅仅适用于保障临床急救用血。根据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站可以“向开展亲友、社会互助用血的医疗机构提供方便、及时、安全的服务”。但是对于互助献血这一利于患者的好事,目前还缺乏相关配套规定,使血站难以操作。采集、检验、储存血液等收费标准,目前省、市都没有出台相关规定,因此这起互助献血我们就没收费。但是随着互助献血的普及,血站将无法承担更多的费用。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规定,使互助献血健康发展。 记 者 张环泽 通讯员 宪玲 凤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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