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积极发展独立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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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2:08 云南日报 | ||
教育部部长周济18日指出,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二级学院(统称“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必须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原则,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迅速、有效地扩大,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为顺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最近决定加快独立 据了解,试办的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办学和管理必须与校本部相对独立;要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新的办学机制,即一律实行民办机制。 周济要求各地坚决治理整顿“校中校”。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再批准普通高校以现有资源、按民办机制在校内举办虚拟的“独立学院”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同时,坚决纠正各种借试办独立学院名义的违规办学行为,利用试办独立学院的名义在现有中专学校、高职学校举办本科教育的一律停办。 据了解,全国现有25个省市举办独立学院共300多所,有本科在校生40多万人,对缓解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不足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尹鸿祝 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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