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教育收费项目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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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6:24 云南日报 | ||
教育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倍受社会关注。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教育乱收费,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既加重了群众负担,又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深为人民群众所痛恶,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背道而驰。 教育乱收费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需求的缺口较大;二是校际的差距较大,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三是一些收费项目不够客观、规范、合理、科学 一是把握好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别。义务教育是政府行为,应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特别要加大贫困地区的投入,切实落实好中央对贫困地区教育的转移支付,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二是要把握好城镇和农村的区别。据省统计局2002年的统计,全省农民年均纯收入为1609元,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为7628元,城镇居民的年均收入是农民的4.74倍。据此,在制定有关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农村和城市居民的不同承受能力,分别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三是要把握好农村贫困地区和相对富裕地区的区别。例如,我省城乡结合部农村,农民纯收入基本接近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有的地方还大大超过城镇居民的收入,而相当数量的边远贫困山区农民年均纯收入不足800元,有的甚至还未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在制定相关收费标准时,一定要因地制宜。当前,在我省78个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应坚决实行“一费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证适龄儿童公正地受到义务教育;四是要把握好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收费区别。目前公办教育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是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因此,它的收费只能收取部分培养成本。而民办学校的所有办学经费,都由学校自筹。据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民办教育的收费标准可按成本进行收费。我们在确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时,既要让它有利可图,又要防止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这样,才有利于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五是要把握好不同性质学校和专业的收费区别。不同性质的学校或不同专业,其办学的成本差异较大,因此,在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国家急需的艰苦行业,与非艰苦行业的差别,适当兼顾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六是要把握好学校教育质量不同的收费区别,逐步实行优质优价,以此来推动学校正当的质量竞争。 在执行上述有所区别的收费标准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贫困生和城镇低保和下岗职工等贫困群体的资助力度,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措施和办法,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同时,也要使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家庭,享受充分的教育消费。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和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教育的服务面,又能更广泛地满足各阶层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有利于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全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加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 总之,在认真抓好教育收费项目的清理和规范的过程中,对于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收费项目,应坚决取缔,对于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我们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办理合法手续,使其既合理又合法;对于实践已经证明既合理又合法的收费项目,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这样,开前门,堵后门,刹歪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才能切实取得明显成效。 赵兴汉(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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