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法院 “五书一卡”使当事人称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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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9:45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荆文进、申建宁)宁晋县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推行“五书一卡”制度,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审判效率。 “五书一卡”即诉讼须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调解征询意见书、判后提示书和执法监督卡。“五书一卡”分别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案件的流程和时限;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情形与要求,举证期限以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五书一卡”分别由立案庭、庭前准备庭负责送达原告和被告,判后提示书由案件承办人负责随裁判文书一并送达。这项制度的实行,不但使当事人了解了诉讼的程序,也提高了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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