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部门推出便民利民“十六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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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6:01 大众日报 | ||
轻微交通违章不扣证,十分钟处理完毕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省交警总队近日制定16条改进交通管理的新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群众在本市内,可以就近选择市车辆管理所或县(市、区) 对未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处理,及时恢复交通。对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无争议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执勤交警可直接进行现场调查,当场认定事故责任,当场调解处理,不扣车、不扣证。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实行公开现场勘查资料及有关证据,公开责任认定依据和理由,公开调解处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汽车修理厂修理。对于处以50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交通违章,当事人对当场处罚无异议的,不扣车、不扣证,在10分钟之内处理完毕。对运送鲜活物资的车辆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扣车,依法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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