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四严禁”规范教师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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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9:03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张永强、张战胜)日前,霸州市针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职业道德“四严禁”制度,以此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行为,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四严禁”包括:严禁在上班时间打牌,在工作日中午喝酒;严禁在上课时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 为保证制度落实,霸州市教育局纪检组、督导室已多次对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和暗访,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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