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校特困生无一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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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6:00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 随着今年高考新生陆续接到入学通知书,贫困生问题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7月25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媒体就资助特困生政策向广大考生及家长作充分宣传,同时强调各高校要确保新生顺利入学,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省特困生资助体系业已形成,目前无一人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目前,我省90%的高校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建立了困难学生档案,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占在校生的10%左右,经费投入占学费的10%左右。聊城大学在全校37个部门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全年上岗近1万人次,有效解决了特困生基本生活费用问题。各高校还积极开展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山东理工大学联合淄博市邮政局185服务热线,推出了“阳光家教”,联合民政部门推出了“爱心家教”,不但拓展了勤工助学的覆盖面,还通过规范化管理保证了困难学生校外劳动权益受到保护。 奖励优秀特困生。自1996年以来,省委高校工委每年评选表彰一批高校优秀特困生,把经济资助与自立自强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宣传他们不畏艰难、发奋学习、立志成才的事迹。青岛大学提出“资困扶志,助学育人”相统一,教育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推行国家助学贷款。我省38所本科院校中有31所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截至目前,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684万元,24893人拿到了贷款。据悉,绝大多数本科院校已签订了银校合作协议,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正逐步扩大。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石油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高校,助学贷款起步早,资助人数多、比例大。 设立校内奖学金,发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高校奖学金制度日趋完善。各高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项目,覆盖面达50%左右。济南大学改革原来人人有份的补助制度,恢复了助学金制度,集中资金用于补助困难学生,突出帮扶重点,加大帮扶力度,扩大受助学生覆盖面,使困难学生得到了有效的资助。山东大学2002年为3624名特困生减免学费300余万元,减免额度为学生所缴学费的3%。山东财政学院等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困难学生缓缴学费,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广泛争取社会资助。高校通过与社会团体、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设立行业奖学金,个人结对资助等形式,积极争取社会资金资助困难学生。省委高校工委与济南市政府和山东教育报刊社长期合作,两个单位每年为高校优秀特困生提供20万元奖学金,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00万元,资助特困生1000余名。山东建筑工程学院以企业为依托设立的鲁能特困生优秀共青团员奖学金、四建集团特困生奖学金、青岛建设集团特困生奖学金、高同义奖学金等,每年资助70名优秀特困生。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公司在石油大学出资400万元设立奖学基金,还以借贷的形式资助困难学生。 目前,全省高校已经形成了以“奖、勤、助、补、减”为主要形式的特困生多元资助体系,基本解决了特困生生活、学习问题,确保了无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背景新闻· 资助困难学生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奖:是指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支持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和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 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 助:是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让困难学生获得一定报酬,资助学业; 补:是指困难补助。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用于勤工助学和困难学生补助; 减:是指减收或免收学费。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区别情况减收或免收学费。 此外,教育部还明文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补、减”等不同措施,确保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社会有关方面也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资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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