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为外来务工者撑起保护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5:56 大众日报 | ||
本报淄博8月5日讯 “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怀着深厚的感情,按照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要求,依法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严禁刁难、歧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这是淄博市公安局局长郭仁友在今天举行的淄博市政法机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上,向全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作出的庄严承诺。 为了保护干事创业者和外来务工经商者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规定特别强调,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上门登记办证、现场办公。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集中人头核对清点检查的办法,严禁侵犯人权、侮辱人格事件的发生。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强迫劳动、体罚、殴打、欺压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对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为侵害对象实施的抢劫、绑架、敲诈勒索、报复伤害等严重犯罪活动,要从快查处,严厉打击;严禁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滥收费、滥罚款、欺侮卡要,对滥用职权或故意刁难、勒索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致使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责任者,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在依法查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充分考虑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需要,禁止滥用强制措施和超期羁押。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