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中学费最高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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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2:51 云南日报 | ||
昨日,昆明市计委、财政局、教育局对外发布了2003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成人全脱产班等10类学校的收费标准。除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外,高中学费最高300元。 据了解,幼儿园按照一、二、三级和未评级幼儿园的区别,每学期一个幼儿的保育费分别为150元、110元、90元和70元,杂费都为20元。寄宿制幼儿园可加收每月50元的寄宿费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艺术类专业收费最高,每人每学年收取3000元;理工、医学、外语、文法、财经类每人每学年收取1800元学费;农林、师范、体育、民族学校(专业)每人每学年的收费标准则为1000元。 艺术学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000元;进入艺术类学校师范专业进修的学生,每学年需交纳2000元学费;成人全脱产班每人每学年收取1800元;广播电视学校的类似专业按照全脱产和半脱产的不同,分别收取1500元和1100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类学校,按高中生、高中自费生和中专自费生生员的不同,分别交纳1000、1800和2000元的学费;技工类学校中,焊接、驾驶专业收费较其他专业高,为2000元,其他专业1800元。10类学校中,中专函授类学校收取的学费最低,每年仅为900元。 普通高中择校生、初中,小学借读生收费标准又有不同,一级一、二、三等小学每人每年的学费从8000元每级递减1000元,二级和三级中学学费每人每年分别为4000元和2000元;初中借读生每人每年支付800元学费;小学借读生按照一级师范小学和一般小学的不同,分别收取每人每年600元和400元的学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机费用必须按照城镇初中生每人每学年交纳25元,农村初中12元,城镇小学15元,农村小学7元的标准收取,试行“一费制”的地区义务教育不得收取上机费。自行车保管费则按照每人每学期普通车10元,变速车15元的标准收取。 按照三部门发布的收费公告,打着为少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而举办的辅导班费用、水电费、修缮费、学习管理费、讲义费、卫生费、注册费等头衔的收费均属违规。同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收取课桌椅押金(公物保证金),不得向学生代收代购各种参考书籍和辅导教材。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交纳择校费后,无须再交纳学费、建校费或赞助费用,业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则必须坚决取消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赞助和建校费等。另外,所有与学生有关的保险均应由学生及家长自愿到保险机构办理,学校不得代办。 昨日,计委、财政和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还特别公布了举报电话,一旦发现违反这一标准收取学费的学校,学生和家长可拨打12358、3526827或3134532投诉。 吴晓燕 林剑辉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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