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提拔干部要植纪念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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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5:43 大众日报 | ||
本报枣庄讯 记者日前从枣庄市绿化委员会获悉,从今年起,该市新提拔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要植5棵纪念树。 该市规定,从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开始,直至由副县级升为正县级,每人要植5棵纪念树,而且每提拔一次要尽一次植纪念树的义务。植树时间每年安排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末冬初。为了确保纪念树成活,枣庄市委组织部、市绿化委员会出台了枣庄市新提拔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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