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开学前夕,罗平县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
罗平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广播、电视、墙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详细了解学校收费政策,规范收费标准。同时,县里还结合实际出台了多项操作性强的措施:2003年全县中小学的收费标准除按省计委、省财政厅规定收取义 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上机费外,在上年收费的基础上不准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和其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制政策;严厉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各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因摊派和搭车收费影响学生入学和学校正常秩序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使用管理。各中小学按有关规定收取的杂费,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项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继续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对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就学继续采取减、免、缓的办法,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周杰(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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