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镀金"不成丢饭碗 一气之下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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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0:56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京9月7日电(韩琦)徐某花费了几万元和一年多的时间,想到国外“镀镀金”,没想到学没留成,连工作也丢了。无奈之下,徐某只得将常州教育国际交流中心诉至法院。日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因出国留学不成而引起的委托合同纠纷案。 据《现代快报》报道,2002年4月,一直想出国留学的徐某经人介绍到常州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咨询到荷兰留学的有关事宜。几经协商,5月16日,双方签订了委托书,约定由常州 合同签订后,交流中心便将此事委托无锡某公司具体办理。可在办理过程中却遇到了麻烦,由于徐某只有中专学历,荷兰教育部不承认。于是,无锡这家公司便建议徐某先到希腊学语言,3个月或半年后,取得相关证书,再转到荷兰。公司还承诺赴希腊留学不需通过外语面试,办理签证也容易,3个月便可至希腊留学。于是徐某依约先后两次将咨询服务费、学校报名注册费及学费等支付给了这家公司,并根据他们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公证、认证和健康证等手续。 为了专心准备赴希腊深造,8月23日,徐某还辞去了月薪2000多元的工作。可3个月过去了,徐某的留学之事却迟迟没有消息,徐某多次到这家公司询问,公司却称他们没有办法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让徐某到交流中心询问。徐某来到交流中心,可中心却称此事由无锡的这家公司具体办理,应该由他们负责。双方相互推诿,此事迟迟得不到解决。 徐某出国无望,相关的学费也退不回,工作又丢了,便将常州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告上法院。 | |